
17-1. 國民配偶(F-6-1)
[ 簽發(fā)對象 ] 與韓國人結(jié)婚并在韓國已具有有效婚姻的中國籍配偶以結(jié)婚同居目的訪韓者
[ 簽證種類 ] 有效期3個月,滯留期90天的單次簽證
※ 申請人必須持有東北3省(遼寧省,吉林省,黑龍江省)的戶口
※ 根據(jù)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(guī)則第9條第5項,會對韓國人結(jié)婚配偶(F-6-1)邀請的精確審查而要求追加補充材料
|
區(qū)分 |
所需材料 |
|||||||||||||||
|
邀 請 人 |
必 需 材 料 |
基本 |
類 別
2人
3人
4人
5人
6人
收 入
基 準(zhǔn)
17,951,880
韓元
23,223,462
韓元
28,495,044
韓元
33,766,626
韓元
39,038,208
韓元
※ 7人以上收入基準(zhǔn) : 家庭成員每增加一人 各追加5,271,582韓元
※ 但,即使邀請人的收入及財產(chǎn)的換算后不滿足條件,可以 |
|||||||||||||
|
|
|
||||||||||||||
|
|
|
|
|
|
|
|
|
||||
|
適用其它所得,財產(chǎn)時 |
|
||||
|
附加材料 |
|
||||
|
|
|
||||
|
|||||
|
|
|
||||
|
|||||
|
|
|
||||
|
|
|||||
|
區(qū)分 |
所需材料 |
|||
|
申 請 人 |
必需材料 |
基本 |
|
|
|
用韓國語溝 通 |
|
||
|
用韓國語以 外的語言溝通 |
|
|||
|
|
|||
※ 請參照「 簽證業(yè)務(wù)-下載表格樣式- 外國人配偶邀請函,外國人配偶的結(jié)婚背景陳述書 ,邀請人的家屬所得現(xiàn)況陳述書,身份保證書,健康診斷書」
※ 各種材料的有效期為自簽發(fā)日起3個月(健康診斷書為6個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