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簽證類型】
最大2年范圍內合同期間+1個月停留期限的單次簽證
【基本材料】
簽證申請表、1張照片、護照原件及復印件、身份證復印件、結核診斷書
【補充材料】
請結合您的情況,參照下表準備您所需的補充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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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種類 |
簽發(fā)對象 |
所需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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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語外教漢語助理教師 (E-2-2) |
- 與教育部部長(市﹒道 教育監(jiān))簽訂勞動合同,在小學或初高中擔任漢語助理教師者 |
1. 邀請函(由國立國際教育院長或市、道教育監(jiān)簽發(fā)) 2. 與市·道教育監(jiān)簽訂的雇傭合同 3. 母語外教漢語助理教師合格通知書 |
溫馨提示:
1. 如實提供和填寫各種申請材料;
2. 所有復印件均需采用A4規(guī)格紙張單面復印;
3. 五年多次往返簽證材料遞交領事館后,領事館可以根據申請人的情況要求補充其他材料或情況說明,延長受理審查時間,請申請人理解;
4. 簽證能否批出屬于各國主權,所有五年多次往返簽證申請獲批與否取決于領事館;
5. 簽證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進領事館,無論簽證申請獲批與否,本中心所收取的代理費不退;
6. 領事館收取的簽證費,按其規(guī)定,如有退還,本中心將如數退還申請人。
7. 上述材料清單為目前的狀況,如發(fā)生變化,以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網站發(fā)布的信息為準。